确保

公司安全、稳定、


健康、持续发展

公司治理

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加强信息披露工作,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,规范公司运作,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公司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营层职责明确,各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,董事、监事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,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,关联董事能够主动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回避表决,确保了公司安全、稳定、健康、持续发展。

1、关于公司独立性: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能力和生产体系,公司董事会、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,公司在人员、财务、资产、机构、业务等方面均与第一大股东分开,不存在第一大股东控制公司的情况。

2、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: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》以及本公司《公司章程》、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的要求,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和表决程序,并聘请律师见证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,出具法律意见书,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;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和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,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。
2015年1月,公司还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关于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(2014年修订)〉相关问题的通知》(上市部函[2014]599号》要求,对《公司章程》和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》中关于“关于网络投票”和“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”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3、关于董事和董事会:公司董事的任免程序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执行,公司董事会由7 名董事构成,其中独立董事3 名,董事会下设战略、审计、提名、薪酬与考核四委员会。公司董事会会议严格按照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召集、召开、表决,公司的各位董事能够勤勉尽责,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,认真审议相关会议议案,正确行使董事的权利、义务、责任,充分发挥了其在经营决策中的重要作用。

4、关于监事和监事会:公司监事的任免程序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执行,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构成,其中股东单位监事2 人,职工代表监事1 人。公司监事会成员能够严格按照《公司章程》、《监事会议事规则》的规定,认真出席监事会会议和列席董事会会议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公司董事、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、合规性进行了监督,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了意见和建议,并发表了独立意见,较好地完成了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赋予的职责,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。

5、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:公司严格按照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《信息披露制度》,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》、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》、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》、《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》等制度,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,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,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。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、真实、完整、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,充分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,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地获得信息,正确地做出投资决策,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合法权益。

6、关于内控制度建设:根据中国证监会下发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——上市公司现金分红》(证监会公告[2013]43)、江西证监局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》(赣证监发【2014】32号)文件精神,公司对《公司章程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,按照要求进一步强化现金分红优先顺序。

7、关于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:公司已于2011年12月2日制订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,公司严格按照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有关规定,做好定期报告等内幕信息及有关知情人的保密、登记、披露、报备等各项管理工作,有效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。

8、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:公司长期以来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,一直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和投资者的联系与交流,特别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"上证E互动"平台以来,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提问,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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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营情况

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近62亿元

股权结构

截至2022年12月,公司总股本852,869,750股